第313章 冤案?(第2页)
经过警方的心理攻势,孙成刚终于放弃抵抗,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。
孙成刚在与陈丹交往过程中,曾经多次想与陈丹发生关系,却被陈丹拒绝。
二人在河边散步时,陈丹因初次见孙成刚家人,给的见面礼只有1001元,心生不满。
又因为地域不同,风俗不同,彩礼不同,而发生争执,继而变成厮打。
虽被人劝开,但孙成刚对陈丹的不满却越发强烈。
后陈丹向孙成刚提出分手,孙成刚同意,并要求陈丹将这些年,他送的礼物全部还回来。
陈丹大骂孙成刚不是男人,孙成刚怒极,继而对陈丹实施了侵犯,过程中因陈丹拼命反抗、挣扎,孙成刚起了杀心,将陈丹杀害。
孙成刚因故意杀人罪,被判处死刑,缓期2年行刑。
孙成刚不服判决,上诉,经墨龙省高院终审判决,认定一审判决有效,维持原判。
……
孙平安看着手中的结案卷宗。
案发经过,杀人动机,杀人凶器,打斗痕迹,这些似乎全都没有任何问题。
所有证据,全都指向了这个孙成刚。
但孙平安总感觉有些不对头的地方。
比如说8年前,风气还没有现在这么开放,婚前守身的情况比比皆是。
如果孙成刚是激情犯罪的话,实施侵犯还说得过去。
可一个大学生,随身带一把尖刀干什么?
防身?
8年前,在扫黑除恶严打行动之前,社会治安确实有些乱,但防身的话,带弹簧刀,蝴蝶刀那些都很正常。
带卖肉的人用的那种尖刀?
没有刀鞘啊!尖刀揣裤兜里?这特么一蹲下来,还不把蛋蛋刺穿啊?
就算是放在身上其他地方,他就不怕把自己割伤吗?
更何况,孙成刚185,身材魁梧,陈丹163,身材娇小。
就算是实施侵犯行为,难道还要用刀来让陈丹乖乖听话?
从身材、力量上就已经处于碾压优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