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7章 无奈的王家(第3页)
一下就把李木棍踹下城墙,整个人就挂在城墙上,拼命挣扎,不断的晃荡。
李木棍只挣扎了片刻就不动了,李慎心中估算也就三分钟左右,这应该是假死状态。
一般要五到十分钟后才会真正死亡,不过李慎不会去研究这个,反正李木棍要在这里挂三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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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慎也纳闷,这个时代的人对生死看的太淡了,砍头也有人看,绞刑也有人看,都不害怕么?
王玄策看第二个人的时候,第二个人整个人都瘫软了,嘴里呢喃着饶命啊,饶命啊。
“田万乐,团练兵伙长,贪八十余贯,杀三人,”
“绞刑,暴尸三日。”
同样的罪行,同样的方式,田万乐也如李木棍一样,被吊在了城墙上。
接下来十几个都是小官,贪赃枉法,奸淫掳掠,李慎都判了绞刑,暴尸三日。
这些人在三天后不会有全尸,百姓都不允许他们有全尸。石头什么的都能把他们砸碎了。
所以李慎让人把吊起来的人放到了城门边上。不然城门都可能被石头堵住。
下来就是一些中等的官员。
“于正林,广州都督府校尉,贪赃枉法三千七百贯,强抢民女四人。”
“斩立决,查抄所有财产。”
李慎说道,这都是王玄策事先按照律法给李慎都写好了小字条。
李慎照着念就行,不然你问他大唐律法是什么,李慎绝对会回答,本王就是王法。
他哪知道什么律法啊,他连宗室里面的条例都没看过。
于正林被押到城墙边,刽子手还得站在城墙上,不然百姓看不到。
刀光一闪,一颗人头直接掉到了城下,鲜血喷出去好几米远。
城下的百姓无不欢呼雀跃。
“斩,抄家”
“斩,抄家”
“抄家,流放容州。”
“绞刑,暴尸三日。”
一共五六十人,在李慎的一声一声宣判中,决定了他们的命运,或是绞刑,或是斩首,或是流放,无一人幸免。
(本王想问问,啥叫赛博修仙。
我们有个作者群,人家讨论的热火朝天的,我躲在角落里,满脑子问号。
80后都已经脱钩到这种程度了么?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