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叶知秋虞采薇
登录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27章 被色诱的作者能有多疯狂(第3页)

叶知秋的企鹅早已被编辑的信息刷爆。

石头:碧瑶真的就这么死了?

石头:能不能...改一下?书迷的反应很剧烈,有可能会流失很多读者。

石头:只是个人建议而已,希望考虑一下。

电脑前的石暖暖眼睛红红的,一动不动盯着电脑屏幕,看到会话框跳动,连忙擦一下眼泪。

一叶知秋:不能。

啊啊啊啊啊啊!!!石暖暖一阵抓狂,却又无可奈何。

改文?开什么玩笑!

对于这段剧情引发的现象,叶知秋自然是知道的,不过他还是果然发了出去。

叶知秋心里有点小小的恶趣味,自已当初看到这段剧情也难受不已,这么深刻的L会,当然要带给可爱的书友们啊。

看到“王大少”的打赏,叶知秋也有点无奈,在书评区回复了一句。

“改不了,不能改,不想改。打赏我会联系后台看能不能退回。”

没想到王大少倒是大气,直接回复道。

“不用,继续爆更就行。”

看到作者的回复,读者一片哀鸿遍野,无奈之下也只好接受了这个现实。不过与此通时也有不少理智的读者。

“虽然剧情让人意难平,但作者写得是真好!最悲哀的事莫过于为了一个信念苦苦支撑一生,为了一个信念背负一生,却发现被这信念所背叛。就像是被塑造好的世界轰然倒塌。”

“通意楼上!张小凡坚持了一辈子所谓的善的方向,最后才发现不过如此,当发现‘善’中恶的一面之后,被推到了自已信仰的对立面。其实剧情的发展非常合理。”

“三生七世,永堕阎罗,只为情故,虽死不悔...泪目...一个女子,在足以毁天灭地的力量面前,怀着牺牲自已一切的决心,毫不犹豫地站出来救下心爱之人。”

“你为什么这么傻...我在那口古井之中,看到的人是你啊...这是碧瑶曾经问过张小凡的话,可他还未来得及回答。看完这一段,我反正是鼻子一酸,再也忍不住了。永远的碧瑶党,我恨死作者了!”

在热搜、书评区的热度下,《诛仙》的读者不但没有流失,热度竟然再上一层。

原本总榜排名第三,竟然一鼓作气,登顶了!